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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体显示:大 中 小 【关闭】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紧急通知 | |
时间:2017-07-04 来源: 阅读:1839 次 | |
榕国土资综〔2017〕342号
各县(市、区)国土资源局、各分局,高新区国土环境保护局:
4月19日晚上召开防暴雨视频会议,黄琪玉副省长传达了省委书记尤权、省长于伟国以及省委副书记倪岳峰的重要指示精神,林飞副市长根据我市实际作了具体部署,为切实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值班值守。鼓楼、仓山、晋安、马尾、高新区、永泰、闽侯、闽清、连江、福清、长乐等县(市、区)要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、双人值班、领导带班的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制度,落实各项防灾措施。罗源、台江两个县(区)要根据当地雨情变化情况,适时启动防灾预案。
二、加强预警预报。要密切监视雨情变化,及时将防灾信息和防灾要求传达到乡镇、村居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、监测人和隐患区内的群众,加强群测群防,切实做好防范工作。
三、加强巡查监测。加强对年度防灾方案确定的地灾隐患点的巡查、监测和防范,特别是尚在治理施工过程或仍处于监测观察期间的地质灾害点,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全程值守,要加强对防灾责任人、监测人在岗在位情况的督查,防范灾情发生。
四、迅即转移避险。一旦发现险情变化,要迅即采取应急措施,启动应急预案,配合当地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避让,确保不死人,财产少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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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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