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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体显示:大 中 小 【关闭】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示范文本7月1日起执行 | |
时间:2008-07-03 来源: 阅读:6707 次 | |
根据国土资发[2008]86号“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示范文本的通知”,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示范文本(GF-2008-2601),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。国土资源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示范文本和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》示范文本(试行)同时废止。通知要求各市、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示范文本(GF-2008-2601),规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督促用地者严格履行合同。
(市局办、市局利用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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